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后勤工作议事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效率,制订本规则。
一、处务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后勤处重要问题,必须由处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时 必须经过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处务会决定的事项,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难点 工作实行清单式销号制管理,未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措施。
(二)议事范围
1.各科室和管理服务中心做本周工作汇报和下周工作安排,提出需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2.研究贯彻上级关于后勤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
3.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4.讨论决定经费和人事(含考核、评先等)相关事项等。
5.研究各类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物资处置等资金使用项目。
6.讨论研究本处工作职责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7.通报后勤处及各科室和管理服务中心有关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三)议事程序与要求
1.处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召开,必要时可决定临时召开。处务会议题一般由处长确定,处务会由处长(或处长授权副处长)主持。
2.凡提交处务会讨论研究的议题,各科室和管理服务中心应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初步意见。处务会讨论有关重要问题时,处长、副处长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会前进行沟通。
3.处务会议成员为处长、副处长、后勤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汇报工作的岗位负责人和其他必要人员列席(必要时可扩大范围)。处务会议至少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4.处务会研究讨论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5.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由处长签字确认。
二、处大会议事规则
(一)处大会内容
1.处领导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处务会的有关决定。
2.处领导对各科室和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研究讨论。
3.研究讨论或表决后勤管理处重大工作和事项。
4.处长提议或者处务会认为需要处大会决定的事项。
5.后勤管理处职工教育。
6.通报有关事项。
(二)程序与要求
1.处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处大会由处长(或处长授权副处长)主持,处大会的参会人员为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
3.坚持保密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有关涉密事项。
4.需要处大会决议的事项,制作决议票并存档。
5.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由处长签字确认。
三、其他会议
处室各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工作会或业务例会,会议应议题明确,突出重点、亦短亦实,以解决问题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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