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采购标的 | 产品规格 | 参考产品图片 | 人位 |
1 | 产品1.全实木单人位公寓组合家具(含床架、组合桌柜、扶梯) | 1.组合家具含公寓床、衣柜、写字桌(含桌下抽屉、柜)及桌上书架、扶梯各一。 2.整体尺寸2000*900*2120mm(长*宽*高)(不含扶梯)。含蚊帐架总高度2950mm。 3.并排摆放的三套组合体,右侧组合体扶梯与左立柱连接安装,中间组合体扶梯与左立柱连接安装,左侧组合体扶梯与右立柱连接安装。 | 10784 | |
2 | 产品2.全实木四人位双层两连公寓床(含床、组合桌柜、爬梯) | 1.全实木双层公寓床为四人位两连床,含两床中间加设的步梯1个。 2.单床整体尺寸2200*1000*1970mm(长*宽*高),下层床面离地≥450mm,层间净高≥1100mm。含蚊帐架总高度2860mm。 3.每人位配组合桌柜1套。 4.双层两连床的下铺配304不锈钢蚊帐挂钩,挂钩隐蔽固定在床体上。 | 图示为四人位床体。组合桌柜图同产品1。 | 28 |
3 | 产品3.实木方凳 | 1.实木方凳为橡胶木制品(具体见参数要求)。 2.方凳整体尺寸440*400*280mm(长*宽*高)。 |
| 10812 |
4 | 产品4.蚊帐杆(挂钩) | 1.蚊帐杆为不锈钢制品(具体见参数和图示要求)。 2.受部分房间结构影响,有异形蚊帐杆约1600个(具体需现场踏勘确定异形蚊帐杆的形状和数量)。 | 10812 | |
产品具体图示(含尺寸规格等细节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人需为钟秀校区第二期学生宿舍的普通房间,采购全实木单人位公寓组合家具(含床架、组合桌柜、扶梯、蚊帐架)10784人位,为钟秀校区第二期学生宿舍的特殊房间,采购全实木四人位双层两连公寓床(含床架、组合桌柜、爬梯、蚊帐架或挂钩)28人位,实木方凳(产品1/2通用)10812张,并为产品1/2的每个床位配备蚊帐杆(14人位双层床下铺配蚊帐挂钩)。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符合江苏省《学生宿舍用床安全栏板改造技术指南》(苏教办发函〔2023〕16号);
2.符合但不限于下面列出的关于实木类家具安全、试验和检测的最新要求,实木类家具搬运、家具安装等相关最新标准。如:
GB 28008-2024《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17927—2024《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T 24430—2023《双层床结构安全试验方法》
GB/T 28202-2020《家具工业术语》
GB/T 32445-2015《家具用材料分类》
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第 1 部分:要求》
GB/T 24430.2-2009 家用双层床安全第2部分:试验》
GB/T 3328-2016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QB/T 3658-1999《木家具公差与配合》
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
GB/T 4893.1-9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系列国家标准
GB/T 1927《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系列国家标准的全部21个文件
GB/T 10357.1-8《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系列国家标准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
3.满足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可参考我校2023年已采购的全实木公寓床项目采购公告(本次项目有一定优化)。
链接地址如下: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详见一、采购标的清单。
2.交货期限:
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与采购人明确生产和安装节点进度。
本项目采用分批生产、供货及安装的方式,每批次(含全部4类产品)通过验收后即支付相应数量货物款的70%。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分批供货进度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1批次供货并安装至指定位置,数量为3000套(含全部4类产品);
(2)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2批次供货并安装至指定位置,数量为4500套(含全部4类产品);
(3)合同签订后20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3批次供货并安装至指定位置,数量为3312套(含全部4类产品)。
(4)以上日期只可提前,不可延后。如有延后,将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交货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指定地点。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分批供货并安装到位,确保可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生产安装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单位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1.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参数规格进行生产,产品可优于参数要求(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图示)。低于参数要求的,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应包含资金安排、原材料准备和用料明细、生产技术工艺、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进度安排、供货安装承诺、验货方案、应急预案等。
3.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所需核心产品是在中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生产基地生产制造的,否则视为违约,适用有关违约责任条款,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4.为保证采购人权益,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生产过程监控监督。中标供应商须完全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过程监控监督方法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查看原材料进货合同和发票(制造商须提供原材料相应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证明,生产单、下料单等);
(2)现场查看产品加工工艺及质量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抽检产品原材料或成品,制造商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报告作为依据(具体要求参见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4)确认生产进度安排,督促完成生产进度(制造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进度相应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书响应的生产进度表,原材料、人员、设备调度保障情况等);
(5)中标供应商在发货前须通知采购人进行预验收。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预验收标准参考采购标的验收标准的部分条款。
5.中标供应商须在第一批供货并安装到位后15天内,提供该批次产品符合标的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和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
6.报价要求:包括不限于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生产制作、配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免费质保)等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所有4类产品须分别报价。
7.中标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方案中至少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及保修细则、服务质量保证标准、售后服务人员和工具配备、现场服务措施、故障解决能力、应急服务响应方案、优惠条件承诺及服务体系说明。在验收交付使用后中标供应商须定期派人员跟踪服务,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免费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为10年,在免费质保期内,每年派人免费维保产品至少一次。免费质保期内主要配件和部件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免费更换或修理。
(三)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不低于本采购文件参数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包括原料、配件、生产、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但尺寸规格需满足安装地点的场地需求(须现场踏勘)。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产品原材料、参数和生产工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保留使用该产品直至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替换,同时将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应按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
(1)中标供应商的原材料及产品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材质清单、材料产地证明。
(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所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但不限于手册、图纸、图文资料和数据等)。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拥有的(自有或者租赁均可)大型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3.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整提供该项目相应批次产品的原材料(至少包括木材、油漆、金属配件)供货合同、发票及技术说明文件等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
4.中标供应商在家具安装前和安装完毕后,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各进行一次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环保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验检测项目中应至少含“甲醛”“苯类”“TVOC”等。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在接到中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各批次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权威部门参与验收。验收以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符合采购要求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作为依据。所产生的费用和抽检样品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在验收时,按供货和安装批次,每批次至少随机抽取1件成品,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抽检产品由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测。若检测合格,即视为通过验收的抽样检测环节。若抽检的某个成品检测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在约定的相应批次供货周期内调拨合格产品,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更换,且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更换合格产品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次随机对不合格产品所在批次的产品扩大抽取范围与数量(含更换后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2件进行破坏性送检。如检测仍不符合要求,中标供应商需继续更换。更换后如仍然不达标,启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破坏性检验检测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补齐,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论检测是否合格,相关费用和抽检样品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关于抽样检验检测报告的要求。
7.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抽样检验检测报告的场景:
7.1.1原材料抽检报告。采购人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时,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中标供应商在完成第一批供货并安装到位后,15天内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符合标的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和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采购人进行验收抽检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剩余批次产品符合标的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和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
7.1.2成品抽检报告。采购人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时,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中标供应商在完成相应批次供货并安装到位后,15天内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符合标的验收标准的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采购人进行验收抽检时,由中标供应商协助提供相关批次产品符合标的验收标准的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含封底及封面),报告须实施检测的质检部门出具。
7.2原材料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结果须为合格)包括:
(1)新西兰松和橡胶木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单份报告的检验检验检测内容至少包含密度、含水率、干缩率、防霉性能等。
(2)底漆和面漆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单份报告的检验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游离甲醛含量、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苯及苯系物总和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等。
(3)白乳胶(木工胶)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单份报告的检验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重金属、苯及苯系物总和和TVOC含量)、物理性能(固含量、黏度、PH 值等)和粘接性能(拉伸强度、剪切强度等)等。
(4)导轨、铰链、连接件等金属配件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单份报告的检验检测内容至少包含中性盐雾试验(96h)、耐久性、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
(5)不锈钢蚊帐杆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单份报告的检验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材质分析、耐久性、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
以上送检的原材料须与所使用在产品上的一致。
7.3成品的抽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结果须符合采购文件有关要求)。
(1)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的各项指标须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主要尺寸及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木材含水率,外观要求,表面理化性能要求,金属配件耐腐蚀性要求,力学性能要求,安全性能要求,有害物质含量等。
(2)成品抽样检验检测报告还须特别满足以下要求:
产品1、产品2、产品3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性、抗冲击)为1级,有害物质应至少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要求。
7.4抽样检验检测报告须为相应批次产品的原材料及相应批次成品(抽检样品必须由采购人现场确认)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须由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报告具有CMA认证标识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上须体现“抽样”字样;委托检测单位须与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名称一致。报告不满足以上要求或报告内容不全的,项目不得验收。因检验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5检验检测报告结果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按就高原则选用相关标准)的要求。
7.6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8.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验收不合格,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
9.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过程监控监督,如需对原材料或成品进行抽检时,适用以上验收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安排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和经验的技术工人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等所有事项,并做好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担整个供货安装及质保和售后服务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20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期。
(1)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须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主辅料,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进行无偿质量维修和预防性维护。
(3)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除不可抗力和采购方责任外,须提供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给予替代使用,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外,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方关于产品问题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维修费用按照成本费收取。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货款(中标供应商需先行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货款保函,预付货款保函须由中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2.本项目采用分批生产、供货及安装的方式,每批次通过验收后即支付相应数量货物款的70%。各批次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凭验收报告和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批次货款。待全部货款付清后退还已经收取的中标供应商预付货款保函。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合同总价款)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和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约的,采购人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
(3)发生其他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
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
(七)违约责任条款
1.中标供应商因故不能按期分批供货安装的,按合同总价0.05%/天的标准累计加算违约金直至完成供货安装(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
2.中标供应商低于招标文件参数或技术标准供货的,中标供应商须恢复为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参数或技术标准,同时支付给采购人该批次货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和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供应商须按合同总价款1%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4.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过程监控监督时发生违约行为的,中标供应商须付给采购人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4.1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材料进货合同和发票的,须以10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在5天内补齐相关材料,否则按10000元/次的标准,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4.2中标供应商未严格按照规格尺寸参数和工艺要求加工产品或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参数要求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按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4.3中标供应商生产进度比约定日期延后的,中标供应商须以10000元/天的标准,付给采购人违约金。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替换相关产品,向采购人(或使用人)赔偿相关损失,并以50000元/起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项目核心产品未按要求由中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生产基地生产制造的,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30%/批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整改,否则按合同总价款30%/批次的标准继续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7.采购方除中标供应商低于参数、技术标准供货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要求退货或不接受货物的,需赔偿中标供应商相应损失(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八)非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
本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产品1.全实木单人位公寓组合家具(含床架、组合桌柜、扶梯)。该核心产品须由中标供应商指定生产基地生产制造。
(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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