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强我市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通教体艺函〔2024〕28号)的相关要求,为落实我校学生结核病筛查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2024级入学新生、来自重点地区(西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的全体新老生。
二、筛查内容及要求
1.X光片检查。(2024级入学新生和重点地区老生)
由学校组织新生(15周岁及以上)体检完成X胸片检查,及时反馈可疑检查结果,汇总胸片异常人数、检出肺结核患者数。
2.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重点地区2024级入学新生)
由各学院安排完成《学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附件1),未满18周岁的需增加监护人签字,交学校医务室保管备查。
各学院要做好学校肺结核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2,建议将其列为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
3.结核潜伏感染检测。(重点地区2024级入学新生)
重点地区(西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和重点学校的入学新生,需同时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后勤处邀请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肺结核防治专业医院)医生,来校统一安排重点地区学生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
四、筛查安排
1.青年路校区:体育馆,9月25日10点半开始。
2.钟秀校区:一楼食堂南就餐区,9月27日10点半开始。
3.海门校区学生:后勤处9月25日9点半,安排大巴接学生到青年路校区体育馆检测,检测结束后集中送回海门校区。
参加上述时间段筛查检测的学生,如有遇有课,需提前办好请假手续。2024级新生入学体检时间如与此筛查时间安排冲突,可自主调整体检时间。
五、其他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9月21日前完成《重点地区学生结核病筛查人数统计表》(在线表格),以免影响向南通市疾控中心申领“结核潜伏感染试剂”的手续和上述筛查安排。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学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附件1),纸质版于参与筛查时交现场工作人员,由后勤处医务室存档备查。
2.请各学院9月29日前完善《重点地区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学生档案表》(附件3)内学生信息(含纸质版、电子版),交由后勤处医务室存档备查。
六、联系人
如有其他问题咨询,请联系后勤处医务室葛天睿,18888056809。
后勤处
2024年9月18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2024-2025学年劳动教育安排表